廉租房是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自从颁布了珠海廉租房相关政策后,珠海廉租房申请条件、珠海廉租房申请流程、珠海廉租房价格等一系列有关廉租房的疑问一直困扰着市民,吉屋小编为您汇总最新珠海廉租房政策。
您的位置:问答石家庄楼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打分及分值修改情况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按照市下达的实物配租任务指标,根据软件系统的打分情况,依次确定享受实物配租家庭名单,并通过软件系统上报市保障中心。据悉,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现廉租住房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
对已经骗租的廉租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清退并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已有9个回答
问答哈尔滨楼市《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办法》是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目前,这个租金标准正在酝酿讨论之中,总的原则是按照市场租金的60来确定公租房的租金标准,采取差别化的租金标准。所谓差别化的租金标准,就是根据哈尔滨不同区域来确定不同的租金标准。比如爱建有一处小区有66套公租房,按照爱建地区市场租金大约是2000元的60计算,这个地段租金是1200元左右。
但是在三环以外,市场租金大概在600元左右,这样这个地段的公租房标准大概在300元左右
已有4个回答
问答其他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1、具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已有5个回答
问答珠海楼市一、资格条件(申请人)
本区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民政部门**新确定的所在区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2010年金湾区**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350元/月●人);二)在本市无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0M2;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并在本市实际居住;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并符合本市购房入户政策的人员,不得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
二、租金标准:
根据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金湾区实际,按照一年一定原则,金湾区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暂定为: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M2(含)以内的按1元/M2缴交租金(按家庭人口计),超过面积部分按1.5元/M2缴交租金;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1.5元/M2缴交租金。三、申请、审核程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一)提供资料:1、《珠海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户口簿、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4、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权属及交易情况证明(夫妻双方);
5、其他材料:(1)申请人为非户主的,需提交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2).家庭成员因服兵役或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提交派出所证明。
二)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三)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调查、公示(时间15天);四)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核后将资料转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共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初审单位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向社会公示15日后登记。
五)复审及廉租房分配:1、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料审查备案。
2、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抽签摇号。
3、发出廉租住房入住书面通知。
四、入住手续办理(区、镇公产房管理机构)
一)提供资料:1、持市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发的《廉租住房入住通知书》原件;
2、经批准的《珠海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二)入住手续办理:1、受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并核审申请人是否已承租有政府公房;
2、审核办理:区或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并对符合条件者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出具开通水电等有关证明。对已居住政府公房又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人,给予限定时间办理公房退租手续;
3、签批: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到窗口缴交押金和当月租金,领取廉租房钥匙;
4、备案:区或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立申请人廉租住房档案备案。
已有4个回答
资讯房价7月份一批新规即将施行,新版《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对住房保障进行了调整,将于7月15日施行。除了烟台保障房、烟台廉租房新规,还有一批跟我们生活密不可分的新规将于7月施行。下面具体看看都有哪些吧!问答其他一、申请廉租房的办理流程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申请廉租房所需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已有4个回答
问答保障住房利息就是银行的基准利率,关键是外籍人士贷款会有一些问题.现在部分银行对于外籍人士,贷款要求有本地居住一年的证明,譬如纳税证明等。
温馨提示:贷款需谨慎,贷前切勿支付任何费用!有贷款需求**好直接去银行网点!谨防受骗!
已有2个回答
问答保障住房廉租住房:(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职工**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已有3个回答
问答其他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已有1个回答
问答其他1、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已有3个回答
问答大连楼市简单说就是享受低保的无房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可以去社区申请就可以了。已有2个回答
问答西安楼市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本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不含);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失业下岗家庭;2)生活特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0元,包括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条件的优先照顾。已有5个回答
问答成都楼市关于这个问题,您可以去北京租房网查询,地址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已有8个回答
问答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市中心城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含易家岭办事处户籍);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在7200元以下;无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已有9个回答
问答上海楼市这种所谓的廉租房是解决问题的表面现象的,实际上,没有关系基本上是进不去了。。。不要说我是打击民众信心,这种住房的落实是个大难题
已有5个回答
问答北京楼市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北京市**出台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规定。按照新标准,北京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