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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水客被抓之后辽宁5名代购受牵连被大连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

发布日期:2023/1/30 17:22:46 浏览:115

吴国雄律师:货主(代购)虽然不是实施走私通关的行为人,但属偷逃税额直接受益人,亦面临《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处罚。由于查获的现货不多,据货物清单计算偷逃税额,无论是计税价格还是商品归类(税号)都可能存在较大争议。

据“中国反走私”消息,近日,大连海关缉私局破获一起“水客”团伙走私奢侈品进境案。行动当日,出动警力40余人,在大连、鞍山等地打掉走私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初估涉案案值1000余万元。

珠海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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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间,刘某、张某、张某某、翟某等4个从事奢侈品网络的团伙,与“珠澳”地区走私团伙通谋,将其通过网络平台或境外商场采购的奢侈品服饰等商品,以“”携带的方式走私进境,再通过朋友圈等网络渠道销售牟利,共计走私奢侈品服饰、箱包、鞋帽等商品3000余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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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介绍:

此次查办走私奢侈品案,实系近期珠海水客走私案的进一步发酵的结果;侦查机关从水客处查获的微信记录、电子账本等线索进一步往下查即可查到相关“货主”,而这些“货主”主要是代购、实体店等。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进出境游客大幅减少,之前一直流行的“人肉代购”渠道被截断;从2020年5月份开始,珠海澳门两地恢复正常通关,但香港深圳旅检口岸仍未能正常通关,于是大批代购消费品转到澳门通过非正常渠道入境。这是本次水客走私系列案发生的背景。

货主虽然不是实施走私通关的行为人,但属偷逃税额直接受益人,亦面临《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处罚。由于查获的现货不多,据货物清单计算偷逃税额,无论是计税价格还是商品归类(税号)都可能存在较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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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雄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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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编辑:张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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