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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系统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 18:06:20 浏览:114

来源时间为:2023-03-02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系统租赁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香洲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2日14:3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9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森宇国际大厦十一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5日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森宇国际大厦十一楼)预算金额¥98.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工项目联系电话0756-8657381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民路2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683462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宇薇、何承俊0756-8657381附件:附件1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森宇国际大厦十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Y2023-CG6007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语音识别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9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森宇国际大厦十一楼)

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森宇国际大厦十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102-3房(森宇国际大厦十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②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与营业执照扫描件、缴纳标书款转账凭证一并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enyugongcheng@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③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广东森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紫荆支行

账号:44354301040017315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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