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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女子张榜悬赏5万抓小偷称电脑装重要东西

发布日期:2016/8/23 5:41:26 浏览:412

【本文由“珠海特区报”微信公众号8月18日发布,复制“珠海特区报”可在微信搜索关注。】

家中无人,夜晚遭遇小偷入室盗窃,财物损失万余元,失主随后在小区张榜,希望追回被盗的两台笔记本电脑里边的技术资料,悬赏5万元。这是近日发生在珠海招商花园城小区(二期)的一幕。目前,警方已介入盗窃案件的调查。

悬赏五万找回电脑只因重要资料

据失主项女士称,8月11日晚11时许,她回到家中时发现一片狼藉,两台笔记本电脑包括若干现金不翼而飞。

报警后,警察赶到进行现场勘查。“其中两台笔记本电脑含有大量未来得及备份的技术资料,这些专业的技术资料涉及公司多款产品,已经严重影响到产品的正常生产,损失远不止5万元,但这些资料对其他人却分文不值。”项女士说。

事后,项女士在小区的信息栏内张贴了一份悬赏通告,希望能够获取一些线索。记者看到通告上写着: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能将两台电脑内的技术资料全部追回的人,将提供5万元的酬谢,悬赏时间截至8月19日。

项女士说,事后,她找小区物业管理处协商此事,“物业承认他们有过失,但是没有提出有效解决方案。”17日,记者就此联系了招商花园城(二期)负责安保工作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被盗情况不方便跟记者说。

业主被盗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小区内业主家里被盗,财物损失,物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盛夏律师事务所。该所夏天风律师认为,业主财物被盗,第一责任人是小偷。

倘若被盗财物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就涉及入室盗窃罪,这由公安定责任;而物业可能也要承担部分责任。这要看物业保安是否尽到巡逻、监控的义务,如果物业既有监控,又有巡逻,且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他们已尽到应尽的义务,物业则不需负责任。

反之,如果提供不了证据证明,那物业需承担部分责任,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赔偿。

记者17日采访中获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该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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