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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女子以“代购”获取信任诈骗朋友50余万元

发布日期:2016/9/25 7:47:59 浏览:393

南都讯记者朱鹏景通讯员谢文思郑某本来只是光顾金某英的“海外代购”,没想到,两人熟络后,却掉进了金某英的“圈套”,被骗取50多万元。日前,案件经香洲区法院和珠海中级法院审理,被告人金某英被认定为犯诈骗罪,获刑十年。

多次代购化妆品获得顾客信任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起,被告人金某英与被害人郑某因“海外代购”通过手机建立联系。当年3月至5月期间,金某英为被害人郑某在海外多次代购化妆品、服装等,并取得被害人郑某的信任。

据郑某描述,2014年3月,她在手机微信加了金某英的微信,“她告诉我她从事韩国化妆品和服装销售”。2014年5月6日,金某英以网银超额为由要借人民币5万元,说第二天就归还,郑某就转款到她的工商银行账号里,结果第二天并没有还钱。2014年5月9日,金某英又说帮忙别人代购爱马仕皮包要郑某借人民币12万元,郑某又从建设银行账号转款到金某英的工商银行账号上,其间金某英答应将之前借的钱一起还给郑某,却一直没有还钱。

据统计,同年5月1日至6月19日期间,金某英以预付款营销活动、为他人代购需要资金周转、投资高额回报项目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郑某的信任,多次要求被害人郑某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共计人民币523690元。

被告人金某英得到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消费及在赌场放贷、偿还赌债上。在约定还款日期届满后,金某英多次编造理由拖延还款,直至难以联系。2014年10月17日,被告人金某英被被害人郑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名借实骗构成诈骗罪

法庭上,金某英提出,其前后共差被害人郑某54万元,后来还写了借条,并就具体每一笔资金的情况作了详细的供述,郑某陈述了被诈骗每一笔资金的具体情况,总共给了上诉人金某英资金523690元。另外结合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本案诈骗的数额为523690元。关于本案定性问题。一方面,金某英虚构各种理由向被害人郑某借款;另一方面,根据金某英的供述、证人证言证实借款主要用于日常开销和赌博。从以上两个方面能够认定金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虚构事实,属于名借实骗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此外,案发前具体是否与被害人郑某有联系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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