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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租房将优先照顾异地务工人员

发布日期:2015/10/13 22:36:30 浏览:545

毕业5年以上在珠海工作但没户籍的人群,将优先扶持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珏报道:6月29日,珠海市住规建局举行了《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听证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异地务工人员是珠海所紧缺的一部分人,将优先给予保障,还有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没有户籍也将给予扶持。

特定高技能人才或纳入公租房范围

根据以前相关规定,珠海异地务工人员主要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产业园区配套建设或其他机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就地就近解决基本居住需求。已经享受政府扶持政策配建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的企业,不得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在新的规定中考虑将“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且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或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的异地务工人员”也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中。

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异地务工人员,国家政策要不断地加强保障力度,住房公共服务均等化,均等到常住人口,但也应与政府财力相适应,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从珠海目前的实际来看,异地务工人员里珠海市所紧缺的这一部分人,相关部门便先拿出来优先给予保障,“这主要是包括一些新就业类,中专以上学历,毕业5年以上的,在珠海工作但没户籍的人群,政府将优先给予扶持”。

实际的住房困难户有新类别

在住房困难家庭类别上,上述负责人介绍,考虑到有部分户籍家庭,特别是以前国企改制的老职工或是退休人员,由于没有职称,工资又略高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的收入线。“这一部分人群虽然不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个类别条件,而实际上这些家庭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抗风险的能力很差,他们期盼政府将他们纳入住房保障、减轻生活压力,这部分家庭多次反映政府也应考虑他们的住房保障问题。”为此,实施细则专门对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设定了一个类别,该类别只有户籍和住房的条件,没有收入的限制,且该类别可以按市场租金水平的80左右支付租金。

对于公租房的住户如何审核,听证会参加人林桂合提出了疑问,他担心出现开宝马车住廉租房的现象。珠海市住规建局负责人解释,考虑到家庭的收入发生变动太多的情况,将根据规定对租金进行调整,或者请其搬出。

根据实施细则,租赁住房补贴按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分类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按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90左右发放,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按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50左右发放。

黄珏

Sourc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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