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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男子发赌博信息近5千人手机通信中断1小时

发布日期:2016/12/1 4:14:52 浏览:477

南都讯记者朱鹏景受一澳门老板指使,利用面包车上安装“伪基站”,在珠海前山明珠南路向周边手机发送赌博信息,致使4988人手机通信中断一小时15分钟。日前,涉事男子韦某因此获刑。南都记者了解到,韦某一审被判决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改判为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作案两小时后被抓获

法院判决认定,2016年4月15日15时许,韦某受他人指使,驾驶其所有的一辆面包车并装载有“伪基站”设备,沿中山市坦洲十四村路段行至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路段,沿途使用车上的“伪基站”设备,向手机通信客户群发境外网络赌博网站广告宣传信息,导致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至珠海市香洲明珠南路区域内共4988户手机用户通信中断1小时15分钟。当日17时30分许,韦某在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附近路段被抓获,并当场查获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无线电发射器、手机、银行卡等。

一审法院认为,韦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辩称系从犯二审改判

一审后,韦某和辩护人提出,自己的行为更符合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的犯罪构成,应认定为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且自己是受他人雇佣实施犯罪行为,应认定为从犯。

二审法院表示,韦某使用“伪基站”设备向手机通信客户群发赌博广告信息的行为,主要是通过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方式,局部阻断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在其停止使用“伪基站”设备后,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自动会恢复正常,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所要求的破坏行为通常是指对线路、设备等的物理损害或对数据、程序等的删除、修改、增加,从侵害特征而言,韦某的行为更符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犯罪构成,应认定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此外,韦某供述其受澳门陈姓老板雇请使用“伪基站”发送赌博短信,该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流水等予以佐证,且韦某供述设备等由老板提供,其是按日获取报酬。故根据其作用大小可认定为从犯,并予以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韦某受他人雇请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从轻处罚。二审改判韦某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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