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家乡-珠海 > 百姓生活 > 正文

珠海排污权交易办法今起实施6企业年缴费100万以上

发布日期:2016/12/28 16:32:50 浏览:465

南方日报讯28日,珠海市法制局官网公布了《珠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试点工作正式生效,各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污染源及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纳入试点范围。珠海全市将有新、老423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此外,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等四种主要污染物作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因子,其他污染因子也将适时纳入试点范围。

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排污企业应按规定缴纳有偿使用费,依法取得排污指标;排污权交易,则是说主体可以对已依法取得的排污指标进行交易。《管理办法》鼓励通过污染治理等方式取得富余排污指标的企业,采取电子竞价、协商转让、定向出让等方式在交易平台上出让,排污权价格交易原则上由市场决定,但不能低于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初始价格。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00吨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一律通过有偿购买获得排污指标。

根据今年10月珠海市环保局关于《管理办法》的听证会介绍,珠海全市将有新、老423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年交排污权使用费5000元以下的203家,占试点企业总数的近48;5000至1万元企业约51家;1至5万元约104家,占24.6;50万元至100万元6家。值得注意的是,6家电力能源企业、造纸企业和钢铁企业的年交排污权使用费将达到100万以上,占到珠海全市排污权使用费的63.88。

此番试点工作启动后,珠海将按照排污权抵押贷款融资等绿色金融特点,通过设立排污权抵押贷款、排污权基金等金融创新产品,在试点期间为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梁涵林郁鸿)

《珠海排污权交易办法今起实施6企业年缴费100万以上》相关参考资料:
排污权、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国家 排污权 交易、排污权 重庆 企业、排污权交易2016、排污权抵押贷款、排污权交易立法、南通排污权交易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