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03,535
e)非銀行及金融業務之收入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貨品銷售
租金收入
2,249,737
9,915
2,444,3649,586
非銀行及金融業務之收入
2,259,6522,453,950
–21–
6.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交易組合投資的公平值變動收益淨額
20,36815,541
提早贖回可換股債券之公平值虧損
–(978)
投資物業重估之盈餘╱(虧絀)淨額
4,047(4,066)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收益╱(虧損)
159(1,589)
非銀行業務之銀行及其他利息收入
4,2575,648
交易組合投資的股息收入
1,0611,097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之金融資產之股息收入
12,26311,316
廢料銷售
152161
其他經營收入
19,2228,281
政府補助金(附註
a))20,93640,701
訴訟風險撥備撥回
394320
應收銀行及客戶款項預期信貸虧損撥回╱(撥備)
1,812(3,256)
外匯收益淨額
12,462–
其他雜項收入淨額
7,2606,310
104,39379,486
附註:
a)政府補助金主要包括已收無條件補貼本集團業務之補助金。7.非銀行業務之財務費用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公司債券及可換股債券利息開支
18,60534,454
銀行借貸、銀行透支及其他借貸的利息開支
69,78429,510
保證金貸款利息
2,2981,864
租賃負債利息
4,633–
95,32065,828
–22–
8.
除所得稅前溢利
除所得稅前溢利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後達致: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確認為開支的存貨成本,包括:
1,004,0301,022,568-撥回存貨撥備
–(7,301)
-存貨撥備
27,52811,050
折舊及攤銷
174,866128,913-自用資產折舊(附註
a))117,716126,255-使用權資產折舊(附註(a)及(c))
55,434–
-預付土地租賃款項攤銷(附註
b))–864-無形資產攤銷(附註
b))1,7161,794
以下經營租賃項下之租賃款項:
-土地及樓宇
–54,333
短期租賃開支
16,892–
核數師酬金
4,8004,600
租金收入總額
9,915)(9,586)減:直接經營開支
2,1892,309
租金收入淨額
7,726)(7,277)研究及開發開支(附註
b))39,00155,267
其他資產預期信貸虧損
2,167–
應收賬款預期信貸虧損
7,3404,381
廣告開支
212,320222,790
附註:
a)折舊支出26,206,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19,653,000港元)已計入非銀行及金融業務之
銷售成本。
61,029,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53,213,000港元)計入銷售及分銷費用以及
85,915,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53,389,000港元)計入行政費用。
b)攤銷開支以及研究及開發開支已計入行政費用。
c)本集團初始採用累計影響法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並且調整於二零一九年
一月一日的年初結餘,以確認與租賃有關的使用權資產,而該等使用權資產之前根
據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分類為經營租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初始確認使用權
資產後,本集團作為承租人須確認使用權資產折舊,以代替確認之前就經營租賃按
租期以直線法產生租金開支的政策。根據此方法,比較資料並無重列。初始應用香
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的詳情載於附註2(a)。
–23–
9.所得稅開支
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已為若干附屬公司計提香
港利得稅撥備,並按估計應課稅溢利
16.5(二零一八年:
16.5)計算。於中國成立之附屬
公司須按介乎15至25(二零一八年:
15至25)之所得稅率繳稅。海外稅項按相關司法
權區適用稅率計算。
本集團亦就其於中國賺取之收入按稅率5或10(二零一八年:
5或10)繳交中國預扣
稅,預扣稅包括來自中國物業之租金收入、產生自中國註冊成立公司之股息收入及轉讓
於中國註冊成立公司股權產生之溢利。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內即期稅項
香港
669665
中國
45,14978,140
列支敦士登
25,02727,891
瑞士
1,122289
年內遞延稅項
511)(1,321)所得稅開支總額
71,456105,664
10.股息
10.1年內應佔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股息(二零一八年:無)。
10.2年內批准及支付之過往財政年度應佔股息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就過往財政年度之末期股息
(二零一八年:每股
6港仙)
–261,113
–24–
11.每股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根據以下數據計算: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盈利
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所依據之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
44,246201,372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股份數目股份數目
千股千股
股份數目
計算每股基本盈利所依據之加權平均股數
4,351,8894,351,370
潛在股份之攤薄影響:
-本公司發行之認購股份權
–2,249
計算每股攤薄盈利所依據之加權平均股數
4,351,8894,353,619
12.應收賬款
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應收賬款為
478,262,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571,424,000
港元),當中
474,933,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562,674,000港元)來自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
3,329,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8,750,000港元)來自金融業務。
除若干客戶須預先付款外,本集團與其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客戶訂立之買賣條款主要為
記賬方式。主要客戶一般可獲一至六個月(二零一八年:一至六個月)之信貸期。客戶之信
貸期由管理層根據行業慣例並考慮客戶之信譽釐定。鑒於上述事項及本集團應收賬款涉
及大量不同客戶,故並無高度集中信貸風險。應收賬款並不計息。
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產生之應收賬款(扣除撥備)按照發票日期於報告日之賬齡分析如
下: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1至3個月
343,863401,115
4至6個月
44,03273,448
超過6個月
87,03888,111
474,933562,674
–25–
13.無形資產
供應商及品牌
分銷網絡名稱專利權交易權總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年初賬面值
3,93542,129–7,24653,310
攤銷
1,644)(72)––(1,716)匯兌調整
45)540––495年末賬面值
2,24642,597–7,24652,089
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形資產
44,843,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46,064,000港元)乃
來自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而無形資產
7,246,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7,246,000港元)則來自
金融業務。
14.商譽
業務合併產生之商譽資本化金額於綜合財務狀況表確認為資產如下: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賬面值
1,071,552906,036
收購附屬公司
–201,454
匯兌調整
6,501)(35,938)年末賬面值
1,065,0511,071,552
–26–
15.應付賬款
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應付賬款為
411,427,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324,106,000
港元),當中
304,944,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280,567,000港元)來自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
106,483,000港元(二零一八年:
43,539,000港元)來自金融業務。
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產生之應付賬款之信貸期根據與不同供應商協定之條款而變。鐘錶
及時計產品業務之應付賬款為不計息。鐘錶及時計產品業務所產生之應付賬款按照發票
日期於報告日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千港元
1至3個月
278,983215,854
4至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