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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第二批)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招43人】

发布日期:2020/6/17 7:35:37 浏览:236

来源时间为:2020-06-1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动合同制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度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六月份第二批)》(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条件限制,社会人员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截止日”当月。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只设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考点。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即日起接收个人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zhfyrsk@zhuhai.gov。cn,邮件标题命名为:“六月份第二批招聘报名 岗位名称 姓名”。

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后,若当月未开考,报名依然有效,直至开考为止。

3.报名材料(请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打包报名材料电子版):①《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新入职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②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它佐证材料;⑥《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4);⑦工作经历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提交)。

4.资格审查:人事科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二)招聘方式

每月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准备组织考试的,则将邮件及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管理岗位和辅助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取平均分为最后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得分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取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技术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取平均分为实践技能测试成绩。

3)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级公立医院,统一对初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公告栏或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人事科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试用科室出具考核意见,合格者方可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13389、2313099、2313098,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313407。

二)被聘用者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2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明文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五)此公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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