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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调整医学豁免政策畅通珠澳往来

发布日期:2020/7/7 9:49:42 浏览:249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通告,7月6日8时起,增加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并调整豁免人员入境后的活动范围。

此前,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经珠澳口岸入境申请豁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名额为每日1000人,且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仅限于珠海市内。

最新通告提到,7月6日8时起,每天开放3000个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豁免有效期为7天),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后,由珠海市确认并纳入名单管理。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限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广东省九市,14天后可到省内其他城市。

同时,为避免口岸通关拥堵,上述人员仍须从指定的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从其他口岸入境的将不能获得免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入境人员可提前进行电子健康申报,入境时须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包括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采样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拱北海关提醒出入境人员,通关前24小时内搜索“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填写健康申报信息,生成健康申报二维码,现场出示二维码核验即可快速通行。

南方日报记者刘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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