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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房产中介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受罚

发布日期:2021/1/23 16:56:28 浏览:273

央广网珠海6月18日消息(记者郭翔宇)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一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为提高业绩,在网上购买了某小区200多条业主信息,被拱北警方处以行政处罚。拱北网安大队负责人表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者已被刑事拘留,而购买信息也是违法行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5月,警方在侦办一起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过程中,发现拱北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陈某某(男,38岁,安徽人)曾通过微信向犯罪嫌疑人郑某购买公民信息。拱北警方随后将陈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陈某某为提高居间业绩,通过微信以2000元的价格向郑某购买了拱北某小区200多条业主信息,用于拨打业主电话拉业务。陈某某因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尚未构成犯罪,拱北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据拱北网安大队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净网2020”专项行动以来,拱北警方已办理此类行政案件多起,期间发现,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已家喻户晓,但不少人对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仍认识不足,尤以房地产、投资、借贷、培训行业为甚。他呼吁,相关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杜绝泄露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此外,市民若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应及时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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