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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起珠海孕妇建卡将在社区完成孕期内社区至少跟踪5次

发布日期:2016/10/23 7:32:53 浏览:446

(原标题:9月27日起珠海孕妇建卡将在社区完成孕期内社区至少跟踪5次_金羊网新闻)

根据新的部署,珠海的孕妇在怀孕6~12周(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广东省居住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或B超检查结果到居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进行首次建卡。建卡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保健科工作人员应确认孕妇是否具有享受免费孕期医学保健资格,如符合免费条件,则在其《产前检查卡》上盖章确认。孕13周以上首次就诊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也应为其建卡。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建卡后,相关单位须负责对孕产妇进行全程追踪管理(最少5次),敦促孕妇按规范接受孕期检查,并负责补充、完善孕期保健信息。具有助产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承担早孕建卡、孕期随访、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工作,不具备助产资质的只承担早孕建卡、孕期随访、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工作。

孕妇在基层机构建好《产前保健卡》和《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后,可到助产机构接受产前检查服务(也可以选择在有助产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助产机构在为孕妇做产检前需先查验孕妇建卡资料,为符合条件者提供免费孕期医学保健服务,并按《高危评分标准》做好评估。孕妇的产前检查信息(含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将填入《产前保健卡》并录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助产机构及时将产妇分娩信息(分娩后24小时内)、新生儿信息及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分娩后72小时内)录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并将产妇信息及时转介到负责产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娩后72小时内)。在产后42天健康检查,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提供服务,全面评估产妇身体康复情况(并发症是否痊愈、子宫复旧、盆底功能康复、产后营养等综合评价并进行相关的治疗和指导),相关信息录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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