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途家网”统计数据,目前珠海民宿数量超5000间,房间数量约1.5万间,平均入住率80,日均接待过夜游客约2.4万。按照2286.6万人次(2017年数据)对总过夜人数来算,这类共享住宿约消化了38.2的过夜游客。
据悉,早在去年11月,《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就已经引起不少讨论。公开征求意见后,新的条例采纳相关意见,修改了“禁止”字眼,但仍保留了对小区住宿服务的限制。
“这些民宿很多是外来投资者,新《条例》出台之前,他们已取得合法的工商牌照,并且在派出所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安装公安上传系统。”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珠海分会秘书长肖国华说,《条例》实施后,合法经营变成了非法经营,这让不少经营者难以接受。
据悉,针对这些已取得合法执照的住宿服务提供者,珠海将设置一定的缓冲期,引导住宅小区内的民宿公寓“转正”或是退出。
“经营者为了做民宿投入至少一年的租金,很多人都很用心装修,缓冲期需要长一点,经营者才能回本。”肖国华说。
珠海“唐园”民宿的经营者段飞认为,对于投资者来说,新条例实施正是从小区民宿转为乡村民宿的好时机。两年前,段飞放弃了市中心的小区民宿,在唐家湾山房路开办“唐园”。
“珠海的乡村民宿还不多,市场很大。”段飞说,对于热爱民宿文化的经营者,乡村民宿有足够的空间实现情怀。如今,他不仅专门录制了介绍唐家湾历史文化的短片,像朋友一样给游客推荐旅游路线,在独栋民宅的后院,他还布置了一片花园,可以用来举办草地婚礼。
记者梳理其他城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发现,对于住宅小区内的“共享住宿”大多未被纳入“民宿”管理范围,仅北京提出“分别制定城区民宿和乡村民宿管理规定”,成都规定小区业主将住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后可放宽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