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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5/6 20:56:04 浏览:467

来源时间为:2022-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负责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性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26,595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1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67.978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290.6379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9,679,784股变更为92,906,379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其中《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现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175证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2-004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27.35万元低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50,207.52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大网御”或“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和信大网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信大网御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其中以募集资金向信大网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其中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用于补充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175证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2-005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26,5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35.0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007.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27.3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518Z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大网御”或“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27.35万元低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50,207.52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175证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2-003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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