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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5/29 8:24:53 浏览:1201

证券代码:000651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5-3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因实施2014年度分红方案而致公司股本变动需修正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分机构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整体加入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拟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8)。

三、《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14:45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8日。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39)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证券简称:格力电器公告编号:2015-3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2015年6月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60万元(不含差旅费)。

近日,公司接到中审亚太广东分所《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事项说明》。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整体加入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拟由中审亚太变更为中审众环。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60万元(不含差旅费)。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证券简称:格力电器公告编号:2015-3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45。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5年12月22日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本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议案二、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

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5、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永兴、谭海雁

联系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88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区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邮政编码:519070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做出如下表决指示: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议案的表决指示: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3)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五年月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65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及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一览表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同意全部议案,可以“委托价格”100元“委托买入”1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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