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施工挖断,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将面临巨额的罚款。珠海市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刚刚通过《珠海经济特区电力设施保护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法规规定,施工挖断电缆最高罚款10万元。
据了解,2012至2014年,珠海市由于工程施工造成的电力设施破坏413起,共导致了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跳闸7次,10千伏公用线路跳闸253次,用户专线跳闸153次,合计直接经济损失5200多万元(未包括电量损失、以及更大的间接的生产生活损失)。
法规规定,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等。未采取安全措施并造成电缆设施损坏的,将面临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