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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翁牛特旗港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发布日期:2016/3/28 9:11:57 浏览:1260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6-017

关于设立翁牛特旗港昇新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昇公司”)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85.35的下属企业,为适时推进港昇公司在内蒙古赤峰地区探索、开发新能源项目的进度,增强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实力,港昇公司拟在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设立“翁牛特旗港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展在该区域的风电场等新能源项目探索、论证等前期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0万元,由港昇公司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并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设立项目公司的相关工作。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核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翁牛特旗港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二)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港昇公司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并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三)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服务与培训等(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四)发展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相关数据显示,全区风能资源总储备量为13.8亿千瓦,技术可开发储量3.8亿千瓦,占全国50以上,风能利用率高,适合大规模开发建设风电项目。港昇公司目前已在内蒙古赤峰地区的达里和黄岗梁运营总计装机容量为100mw的风电场项目,运营情况良好,但是总体规模还比较有限。项目公司成立后,将依托港昇公司在赤峰地区积累的相关资源和开发经验,推进在该地区探索、开发新能源项目的进度,并积极开展项目的接洽、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为公司新能源平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项目储备和开发机会。

三、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是公司在“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发展战略,随着港昇公司股票已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港昇公司将成为公司发展风电等新能源业务的重要投融资、开发、运营平台。经前期勘察、调研,内蒙古赤峰市地区拥有良好的风资源,港昇公司目前在该地区已运营管理的达里和黄岗梁风电场运营情况良好。

项目公司成立后,将适时推进在赤峰翁牛特旗地区风电项目的接洽、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为公司新能源平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项目储备。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6-01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翁牛特旗港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昇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85.35的下属企业,为适时推进港昇公司在内蒙古赤峰地区探索、开发新能源项目的进度,增强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实力,港昇公司拟在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设立“翁牛特旗港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展在该区域的风电场等新能源项目探索、论证等前期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0万元,由港昇公司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并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核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港兴公司推进珠海横琴新区燃气管道建设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持股65的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兴公司)在推进横琴新区燃气管网建设过程中,鉴于港兴公司在获取该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之前,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保公司)已应政府部门及相关承建单位要求,开展了横琴新区环岛东路南段、nb—25#市政燃气工程施工,目前港兴公司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承接该项工程并继续委托双保公司施工,现拟与双保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同时,港兴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横琴门站,已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珠海港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公司)进行填土工程施工,现拟与港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预计上述两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金额约为614.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港兴公司推进珠海横琴新区燃气管道建设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双保公司、港龙公司均系公司大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的全资企业,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梁学敏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总经理,董事周娟女士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公司与双保公司、港龙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5人,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上述3位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6-016

关于港兴公司推进珠海横琴新区

燃气管道建设相关业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持股65的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兴公司)于2012年8月根据珠府函﹝2012﹞254号《关于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批复》)获得了珠海市西部地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及横琴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负责经营、管理西部城区(含横琴新区)的管道燃气业务,成为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建设主体(详见公司刊登于2012年8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编号2012-059公告)。

目前在推进横琴新区燃气管网建设过程中,鉴于港兴公司在获取上述特许经营权之前,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保公司)已应政府部门及相关承建单位要求,开展了横琴新区环岛东路南段、nb—25#市政燃气工程施工,目前港兴公司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承接该项工程并继续委托双保公司施工,现拟与双保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同时,港兴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横琴门站,已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珠海港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公司)进行填土工程施工,现拟与港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预计上述两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金额约为614.08万元。

2、因双保公司、港龙公司均系公司大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的全资企业,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梁学敏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总经理,董事周娟女士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公司与双保公司、港龙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5人,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梁学敏先生、周娟女士回避表决。在本事项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获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事前同意,独立董事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珠海,法定代表人:刘智,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设施总承包叁级(限燃气工程)(具体按a3104044040109号资质证开展业务);燃气管道设备及配件、炉具的批发、零售。

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547万元,净资产5,7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051万元,实现净利润398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港集团的全资下属公司。

2、珠海港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珠海,法定代表人:黄忠勤,经营范围:港口、码头平整土地工程;围海造地土石方施工;爆破(凭许可证经营);道路、单跨6米以下桥梁、直径0.5实以内的雨污水管道支线、供水供气入户管线、城市护坡工程、园林绿化。

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801万元,净资产4,18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54万元,实现净利润51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上述第1项交易标的,是在港兴公司成立并获得特许经营权之前,由市政府指定的相关承建单位委托双保公司建设;港兴公司成立之后,依据特许经营权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该项工程的权利和义务。

2、上述第1—2项交易标的,施工合同最终工程造价由港兴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予以审核、确定,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核算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原则。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港兴公司拟与双保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ⅰ)环岛东路南段、nb-25#路市政燃气管道工程

2、工程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

3、发包人: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4、承包人:珠海市双保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工程内容:市政中压燃气管道施工、阀门安装等

6、工程规模:pe燃气管道安装共3328米

7、合同总价(大写):伍佰贰拾陆万叁仟捌佰伍拾陆元陆角叁分

(小写):¥5,263,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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