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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事考试:2016年注册测绘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布日期:2016/6/23 14:32:20 浏览:516

关于2016年度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珠人考发〔2016〕10号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6〕22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执行;报考对象为在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中,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考全科(三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科目,只参加《》和《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7月1日9:00-7月22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900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其中,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相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于是全国统一网报系统,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缴费确认后,费用将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网上缴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办理,逾期或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妥善保管《报名表》,并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复审。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9月19日9:00-9月23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6年11月2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考区的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www。gdrsks.gov。cn)负责;珠海市报名点的资格复核工作由我院负责。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资料并复核。请珠海报名点报考并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密切留意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或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网站(http://www。zhksy.gov。cn)公布的资格复核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复核相关材料(附件2)办理资格复审,逾期将不予受理。

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证书领取

凡我市报名点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领取证书。省直考区证书发放,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以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人员(级别为免一科),都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开考前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3.代办委托书

4.工作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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