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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及待遇水平调整
2015-06-17来源:羊城晚报编辑:
摘要:7月1日起,珠海市将居民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高于国家、省规定的380元标准。
7月1日起,珠海市将和未成年人的财政补贴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高于国家、省规定的380元标准。6月16日,珠海市召开“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筹资及待遇水平调整”说明会,会上透露上述消息。
住院平均报销比例提高11
据悉,珠海市人力资源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珠海将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而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人均提高37元;将居民及未成年人住院平均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1个百分点,调整后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85。
据介绍,近年来,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医疗保险待遇逐年提高,各级财政对城乡的投入逐步加大,财政补助标准从政策启动时的每人每年100元,到2014年已达到每人每年340元。财政投入从2008年的5091万元,到2014年达到15300万元。
人均医保补助标准提60元
从今年7月1日开始,珠海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人均提高60元,高于国家、省规定的380元标人群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为此政策规定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使用自费项目的总费用不得超过年度医疗总费用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