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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10/10 10:40:30 浏览:1406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5-01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申请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为全资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企业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金额5500万元人民币,期限5年的借款,并由公司全资企业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黄志华先生、梁学敏先生、李少汕先生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文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关于公司向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文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关于公司拟整合所属风电资产启动申请新三板挂牌工作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综合电力能源板块的规范发展,公司拟于近期整合下属风电资产,建立新能源项目的发展平台,并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择机启动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工作。

公司初步计划以珠海富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整合公司下属风电资产,搭建风电资产经营平台;并在进行改制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以推动风电产业板块发展。

董事局原则同意整合所属风电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及启动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工作方案,并授权经营班子推进具体事宜,待资产整合具体方案成熟后再另行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关于为全资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15年4月9(星期四)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5-01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申请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3、投资方式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授权期限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合作方均为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银行发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委托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保障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并有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5-02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企业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栏商业中心”)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金额5500万元人民币,期限5年的借款,并由公司全资企业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置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七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珠海市,法定代表人:余江。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港口的投资开发。截止2014年底,高栏商业中心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21118万元,净资产6697万元,营业收入5321万元,营业利润367万元,净利润954万元。

三、拟签署交易合同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向高栏商业中心提供金额5500万元人民币,期限5年的借款。

(二)上述借款由珠海港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三)借款的抵押担保:高栏商业中心将其坐落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的物业第5层及8至18层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四)借款的质押担保:高栏商业中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立“经营收入”监管账户,并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保障。

四、董事局意见

珠海港置业为高栏商业中心提供上述担保,可支持其获得必要运营资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426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23405万元,合计担保额为26383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02(注:以上数据含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其他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5-02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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