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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9 4:30:45 浏览:949

原标题: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股票简称:公告编号:2016-09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0)。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25股票简称:华发股份公告编号:2016-10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满足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局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25股票简称:华发股份公告编号:2016-10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5号)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发股份”)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125万股新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第001160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扣除承销保荐费用的募集资金为4,232,384,000.00元。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0)。

截止2016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未来6个月剩余13.13亿元募集资金暂时不会使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按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655万元。

本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增资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借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四、本次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具体如下: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25证券简称:华发股份公告编号:2016-10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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