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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

发布日期:2020/3/20 10:36:57 浏览:256

来源时间为:2020-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委政研室(市委财经办)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和省驻珠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二)热爱政策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上述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时间。专业无限制要求。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wzy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 手机号”,包括:(1)报名登记表;(2)信息采集表;(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4)本人近3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

2.纸质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包括:(1)报名登记表(签名);(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近3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珠海市机关大院1号楼702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0756-2222896、2255806。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截止,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按一定比例择择考生参加笔试。

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研究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主要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人员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前,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我室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相关考察对象资格条件经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中共珠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财经办)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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