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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所辅警队伍购置执勤装备和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9/13 2:50:36 浏览:223

来源时间为:2020-11-23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所辅警队伍购置执勤装备和设备项目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行政区域香洲区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36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1期三栋202房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22.347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小姐、韦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756-2663888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230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警官0756-8642711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1期三栋202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先生0756-2663888附件:附件1

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所辅警队伍购置执勤装备和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1期三栋2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20ZHTP1117-53M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所辅警队伍购置执勤装备和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347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347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1

珠海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所辅警队伍购置执勤装备和设备项目

1批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1期三栋202房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1期三栋202房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1期三栋2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keanda。com/)。

备注: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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