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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原珠海市粮食局物业资产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7 20:33:27 浏览:266

来源时间为:2020-10-19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原珠海市粮食局物业资产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品目采购单位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5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无需现场获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9日09:30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预算金额¥29.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先生(采购人)/周玉珊(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电话0756-2233009-2538223采购单位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政府大院5号楼5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538199

项目概况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原珠海市粮食局物业资产清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我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登录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10-013001-0005

项目名称: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原珠海市粮食局物业资产清理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审计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清理范围为原市粮食局机关会计帐及物业资产。包括1、清理固定资产;2、清理债权债务;3、清理对外投资。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为签定合同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原珠海市粮食局物业资产清理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声明函及承诺书原件);

3.5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备注:1、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需现场获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我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登录后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人民币)(非会员需先在我中心网站注册并通过审批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联系电话2538182、2538700),我中心将拒绝接收未在指定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已领购招标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领购招标文件截止当天;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我中心将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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