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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珠海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7 19:32:51 浏览:131

来源时间为:2022-10-31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珠海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采购项目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珠海市红十字会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31日18:2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预算金额¥51.7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彬彬项目联系电话0756-2882701采购单位珠海市红十字会采购单位地址海滨北路11、13号1号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小姐;0756-2222321代理机构名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彬彬0756-2882701(项目咨询)、梁小姐0756-2882707(磋商文件领购咨询)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

项目概况

2022年珠海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2-ZH1CFCW-270

项目名称:2022年珠海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7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7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社会服务

2022年珠海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517,000.00

517,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到2023年6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磋商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磋商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2882707,邮箱:dahanghai1017@126。com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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