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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决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

发布日期:2023/4/24 17:27:38 浏览:66

为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切实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近日,珠海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督察整改办)迅速行动,现场督导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

根据《珠海市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珠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珠海市计划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高新区2家养鸡场和高栏港区禁养区内22家生猪散养户的关闭或搬迁。

督导发现,高新区2家养鸡场已完成清理工作,养殖场内已无家禽;高栏港区养猪场清理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当中,目前清理补偿资金已落实到位,其中平沙镇3家养殖户已签订补偿协议,位于南水镇的19家养殖户已有部分完成清理,近期将签订补偿协议。

市督察整改办要求,高新区要加强对2家养鸡场的后续跟踪管理,严防出现复养情况;高栏港区要加快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厂的清理工作进度,定期向牵头部门和市督察整改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

市督察整改办还到斗门区平岗泵站和竹银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部分区域进行了随机抽查,并要求斗门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禁养区划定技术规范,加大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排查和巡查力度,严防出现违法养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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