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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海规定厅官办公室配家具不得超1.8万元

发布日期:2018/10/24 2:03:03 浏览:653

珠海近日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此次珠海出台的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主要包括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未列入本标准附件的其他常用办公设备,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其中在办公家具配置方面,规定厅级(含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家具配置每人不超过18000元;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每人不超过8000元;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办公室每人不超过3000元。接待室家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配置。会议室家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配置。

南都记者发现,与2011年出台的《广东省省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相比,除了会议室家具珠海市标准比省里标准高出300元外,其余办公家具配置省市标准基本一致。

在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别配置方面,相较于省里的标准,珠海的标准除了有数量上的规定之外,还有价格上限的要求。比如空调配置,省市标准均规定,房间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不含15),可配置单冷1匹挂机1台。但珠海市的标准还增加了“价格上限为2500元”。

珠海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解释,配置数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配置常用办公设备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而非必需达到的标准。价格上限标准是配置常用办公设备的价格上限,应当在常用办公设备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约经费开支。

珠海规定,办公设备原则上采购国产产品,国家对相关办公设备的配备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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