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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政府送出珠海市残疾人新春大礼包

发布日期:2016/2/8 14:35:38 浏览:522

珠海市残疾人即将在新春来临之际收到市政府送出的大礼——《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诸如贫困重度残疾人医保由政府兜底,扩大康复救助范围,大幅提高补贴标准等一系列与残疾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帮扶政策将于2月8日正式实施。


为让更多残疾朋友清楚了解《方案》的相关内容,并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获得相应的帮扶,在这里将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政策制定背景及意义


2015年市政府把“出台残疾人医疗保障办法,提高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纳入为年度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作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参照上海、苏州、深圳等城市的先进做法,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


《方案》的实施对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对于化解现实中的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公平,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主要由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两部分构成。


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保障?


持有我市残联部门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珠海市户籍残疾人属于以下类别人群,参定康复救助方式分为补助类和补贴类。补助类凭发票在限额内据实救助,由各区残联按核准救助金额划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补贴类的救助经费不发救助申请人本人,按“实名制”由各区残联直接与提供康复服务的定点康复机构每半年一次进行定额结算。


《方案》中申请康复救助项目


有哪些注意事项?


1、康复救助实行“实名制”。


2、康复救助补贴类申请人在救助期内申请变更定点康复机构,申请资助期限、救助金额与已申请期限、救助金额合并计算。


3、救助申请人如需前往外地(限省内)康复训练,训练前经户籍地残联前置审批,训练机构限当地市残联认可的定点康复机构(由申请人提供训练机构的定点机构证明)。


4、同一资助对象在同一类型资助项目(含国家、省及市、区免费资助项目)和同一期限内不能重复享受资助。


去哪里申请?


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准备齐全资料到居(村)委会提交申请;未成年人则要去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关系科、各办事处、办事窗口,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提交申请。


本《方案》中所述康复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

珠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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