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家乡-珠海 > 下设单位 > 正文

规范性文件备案珠海获全省先进

发布日期:2015/10/20 23:02:47 浏览:574

新快报讯


记者陈巧艳通讯员王伟娜报道珠海市法制局日前收到省法制办出具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回执,确认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线迁改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备案成功,这是2011年珠海市进行备案的第一份政府规范性文件,也是实行统一编号制度以来,首次实现了规范性文件“一件一备”,此举受到省法制办高度评价。


《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定我省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要求“有件必备,一件一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2010年7月至今,珠海市法制局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创新。2010年7月,出台实施政府规章《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后,2011年起,珠海市按规定实现了一件一备。4月18日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线迁改工程管理试行办法》文件,4月25日市法制局即向省法制办寄出备案材料,首次实现了“一件一备”,使该市备案工作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为此,在5月初全省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会议上,珠海市法制局关于备案制度改革创新及取得成效的工作汇报,受到了省法制办及各兄弟城市的高度评价,并成为大会上唯一一个被省法制办点名表扬的城市。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