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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政部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自2015年9月2日起,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国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也就是说,以后市民无需再跑腿到各区民政部门办理“单身证明”了。“这也是后发出的通知。”香洲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0月1日起,珠海市各区的婚姻登记处窗口已经开始停止办理“单身证明”。
民政部门停办“单身证明”,在各部门正在衔接的过程中,市民办事仍被要求要办理单身证怎么办?
对此,该负责人介绍,这两天来遇到群众说对方坚持要证明才能办事的,登记处都立即与对方单位协商,妥善解决沟通和信息不畅的问题。
“目前,信息共享还没有完全实现,在此情况下,我们收到文件的第一时间已经与珠海的公证处、计生、住房、银行等部门做了沟通工作,对方都接受通过内部核查的形式来解决。”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登记处已将原来出具证明的窗口改为核查窗口,专职负责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