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质监局联合区安监局、防火大队、镇(街)安监办开展液氨压力容器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液氨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护保养、人员资质、安全防护用品等,共检查液氨使用单位13家,检查储氨压力容器23台。在检查中共排查安全隐患6处,其中发现1家使用单位未配备持证作业人员,执法人员立即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斗门区质监局依据监管职责负责监督整改,要求液氨使用单位单位深刻吸取全国发生的液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液氨的危险性,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液氨安全事故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