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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消费税调整珠海纳税人将减税783万

发布日期:2016/10/22 9:15:50 浏览:516

本报讯(记者张文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宣布调整化妆品消费税,其中普通化妆品免征,高档化妆品减半征收。记者昨日从珠海市国税局获悉,珠海纳税人将因此减税783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称,为引导合理消费,自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由原来的30调整为15。

为抓好政策落实,切实保障纳税人畅享改革红利,珠海市国税局迅速行动,开展全市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税负测算调查工作。经调查,珠海全市目前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38户,政策调整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减少为27户。经测算,2016年10-12月全市高档化妆品预计征收消费税2.2万,预计同比减收157万元,减少98.62;预计2017年全市征收消费税9.98万元,将为消费税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783万元,同比下降98.74。

《化妆品消费税调整珠海纳税人将减税783万》相关参考资料:
消费税、濮阳 消费税、焦作 消费税、许昌 消费税、漯河 消费税、商丘 消费税、周口 消费税、驻马店 消费税、南阳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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