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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出台建设项目环评豁免管理名录

发布日期:2016/10/24 1:33:41 浏览:484

记者19日从市环保局获悉,该局在18日出台了《珠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下称“《豁免名录》”),对学校、文印店等47种建设项目将实施环评豁免,列入《豁免名录》的项目在试行期间,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豁免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2日止。

据了解,列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共6类47种,均属于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且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和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禁止建设的区域。具体名录清单及要求可查阅市环保局官网“绿色明珠——环保公众网”(http://www。zhepb.gov。cn/),或市环保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珠海环保”。

《豁免名录》要求列入名录的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若建设、运营过程中发生污染环境的,或发现存在漏报、瞒报相关信息的,或项目发生改变、不再属于《豁免名录》范围内的行为,应当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已通过环评审批但尚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且符合豁免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再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直接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已按《豁免名录》执行的建设项目,不溯及既往。

《市环保局出台建设项目环评豁免管理名录》相关参考资料:
环评未过、未取得环评资质、盗用环评资质、假环评、咸宁 环评审批、上海 环评、桓台 环评、天津环评、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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