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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公告【招1人】

发布日期:2017/9/6 17:43:01 浏览:394

1发布时间:2016-06-02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辅助类)合同制职员1名,主要从事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日后出生),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四)珠海市户籍;

五)中共党员;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聘单位不受理其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合同制职员,按《关于调整?直单位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2]277号)规定,根据个人资格条件享受辅助类四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报名材料到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报名(珠海市香洲凤凰南路1134号6楼601室,即珠海市香洲百分百购物中心6楼601)。

联系人:钟洁丹;联系电话:2222371。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8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1)《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提交原件备查);(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报名者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报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成立审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果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6人,由审核组根据报名材料,研究确定6人进入面试环节,如果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6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于面试次日在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网站(www。zhcoop。com)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排名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网站(www。zhcoop。com)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的通告

《2016广东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公告【招1人】》相关参考资料:
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广东供销合作联社、珠海市供销社、供销联社、广西供销合作联社、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供销合作联社、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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