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2-23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7】138号)、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公办字【2018】146号)和珠海市公安局《转发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公办【2017】45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3月1日开始,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撤销驻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章准刻窗口。
二、珠海市恒安实业公司银香路刻章点(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香路17号,电话:2138926)、珠海市香洲亮泽印章制作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8号27#铺,电话:13928057800)、珠海市鸿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刻章点(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88号,电话:13802672498)、珠海圆尚科技有限公司刻章点(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663号铺之一,电话:13085801510)直接审核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辖区范围企业准刻章和收缴辖区范围企业所刻旧章业务,并出具相关证明。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公章刻制备案监督工作联系人:张文洲,联系电话:8640937。
特此通告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