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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珠海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具体通知

发布日期:2020/5/29 3:55:33 浏览:312

来源时间为:2020-04-20

最近小编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2020年珠海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具体通知都颇为感兴趣的,大家也都想要及时了解到2020年珠海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具体通知相关信息,那么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下具体的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消息吧。

珠海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2020年珠海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通知

1、珠海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细则,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有条件的区可试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模式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

3.坚持房户一致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房户一致的原则,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2、珠海中小学招生入学流程

1.确认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

2.制定招生计划。各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市属学校招生计划按程序报市教育局核定。

3.做好招生报名。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31日(受疫情影响报名时间如有调整的,将另行通知),可登录教育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4.及时录入学籍。招生结束后,各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属民办学校应于9月10日前将当年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对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各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籍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珠海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具体通知相关信息,希望对有需要的小伙伴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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