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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积极推进“旅游 ”丰富文化旅游内涵

发布日期:2016/6/22 6:20:37 浏览:1131

纳入学校素质教育范畴。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进一步加强对港澳台青少年研学旅行市场的推广,探索建立研学旅游联盟。

(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和养生旅游。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培育老年旅游新业态。积极开发以老年人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养生保健、休闲度假、旅居养老等产品,探索专业的定制服务。引导各类旅游景区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支持行业协会探索制订老年旅游服务规范,鼓励旅行社与铁路运输部门合作开发老年旅游专列,打造老年旅游服务专业品牌。发挥岭南中医药优势,加强养生保健旅游示范基地规划建设,推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保健养生旅游服务产品。鼓励开发适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

(十一)积极推进“旅游 ”。推动旅游业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业态。鼓励依托工业专业镇村打造工业旅游产品,支持开发体育休闲运动度假线路和产品,进一步发展森林旅游、科技旅游、农业旅游等,打造房车、游艇、邮轮、低空飞行、自驾游等新业态和消费热点。实施广东旅游购物提升工程,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进一步提升广东传统旅游商品知名度和品质。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研学旅行基地,加快完善旅游接待体系。

五、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十二)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科学规划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不断完善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地等设施建设。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重要旅游目的地畅通工程,加强景区道路、停车场、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大行动,到2017年全省旅游景区和集散地、交通沿线等厕所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升级全省绿道网络,完善绿道沿线旅游服务设施,不断开发和增强旅游功能。积极发展广州、深圳邮轮始发港,构建粤港澳国际邮轮母港,形成以全省沿海旅游目的地为支撑的多港挂靠布局。

(十三)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加快省内主要交通枢纽、商场等公众场所中英文双语标识、导向系统、货币兑换等服务设施建设,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旅游指引等标志标牌设置。根据需要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增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支持我省相关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对主要旅游客源地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际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十四)促进智慧旅游体系发展。推进“互联网 ”在旅游业的应用,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促进业态创新,发展智慧旅游。鼓励开发线上线下融合的旅游产品和应用程序(APP),优化旅游经营模式,为游客提供个性化、高效率的服务。加快旅游集散地、景区、机场、车站、乡村旅游扶贫村等重点旅游场所无线上网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城市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乡村和城市,建立省级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完善省级旅游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探索集信息、集散、调度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旅游服务中心,实现旅游与交通、商务、气象等数据信息共享,引导游客合理选择线路和出行时间。强化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建设旅游大数据宏观决策分析系统,实现对行业发展形势的科学研判,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业发展分析报告。到2020年,我省智慧旅游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智慧管理能力持续增强,全省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无线局域网全覆盖。

(十五)切实保障旅游安全。完善旅游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强化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旅游营运车辆管理,定期对旅游景点和娱乐设施开展安全评估和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救助技能培训,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医疗和救援队伍。旅行社和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和安全培训。

(十六)加快旅游市场诚信建设。逐步建设覆盖全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旅游征信系统,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力度,重点整治非法经营、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行为,建立旅游从业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并给予处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引导和促进会员企业诚信经营,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加强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记录和管理,不断提升公民文明旅游意识。推广深圳“全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示范市”建设经验,加强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科学核定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其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定调价程序、频次、幅度进行管理。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学生、军人、残疾人等门票费用减免等政策,鼓励景点打破户籍限制对老年人实施优惠票价。加强价格监管,打击各类旅游价格违法行为。

六、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十八)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进一步发挥旅游扶贫专项资金带动作用,提高使用效益。鼓励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开展合作,为优质旅游项目提供金融支持,特别是加强对小微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探索采用旅游项目特许经营权、景区门票收费权抵押等方式为企业融资。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旅游企业和项目,推进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旅游企业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融资。支持旅游企业科学利用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

(十九)强化旅游用地保障。各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修编和调整修改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坚持节约集约、保障重点的原则,对列入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生态旅游项目用地给予支持。支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旅游,鼓励企业利用荒坡、荒滩、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规范用海及海岸线占用,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共同开办旅游企业。

(二十)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全省旅游院校(系)资源,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利用在线教育等方式,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引导旅游企业与相关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支持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鼓励旅游行业组织举办各类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加强旅游业人力资源需求分析预测,编制我省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构建新型旅游智库,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二十一)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制度安排切实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益,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鼓励错峰休假,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在夏季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弹性作息制度,为职工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探索建立中小学灵活的假期制度,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为全家出游创造条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指导,按国家有关部署和省的重点任务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调动和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推动全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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