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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前丈母娘起诉前女婿索偿结婚买房款得到法院支持-珠海结婚

发布日期:2015/11/7 18:30:54 浏览:397

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逆转:支持还钱

随后崔某上诉,二审中,宋某则称,崔某突然以一份“约据”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这是崔某借故泄私愤。禹某则主张,涉案6.6万元确是母亲垫付。

二审法院表示,本案欠条由宋某和禹某共同出具,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宋某与禹某二人偿还,因二人现已离婚,故应各负担一半欠款。判决宋某偿还借款人民币33237.50元,禹某偿还借款人民币33237.50元。

采写:南都记者朱鹏景通讯员崔拓寰谢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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