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格力电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中最大的认购方是格力集团,拟认购格力电器26895.63万股。在去年的股灾期间,为了稳定市场,政策面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格力电器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承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但最终格力集团并没有增持格力电器股票,由此可见格力集团无意提高其在格力电器的持股比例。本次格力集团参与格力电器定向增发,主要是为了恢复因发行新股收购珠海银隆而摊薄的股权比例,格力集团目前持有格力电器18.22的股权,本次格力电器报告书提出的增发方案实施后,格力集团的持股比例仍旧保持为18.22。
如果按照笔者的建议,采用现金加股权方式收购珠海银隆,则增发股票比例仅为6.94,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的股权比例将由18.22降低至17.04,对格力集团持股比例摊薄较小,如果要恢复至18.22,仅需通过二级市场增持7605万股,格力集团完全没有必要通过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提高其持股比例。
总之,格力电器修订后的增发方案仅仅是微调,较原方案并没有实质变化,如果最终得到实施,将严重损害其现有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者的利益,也有损于格力电器长期以来在资本市场树立的良好的市场形象。
《投票调查丨格力并购致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格力电器》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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