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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0 14:24:35 浏览:250

公司)数量众多,以上关联人将以合并口径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法定代表人:卢文胜

注册资本:1013869.977374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0-09-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履约能力分析: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形。经查询,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原料采购、商品销售等。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比例不高,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秉持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秉持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上述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7证券简称:合力泰公告编号:2023-02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与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比亚迪”)采购原材物料并销售各种产品、商品等,因此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8亿元,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参考市场公平价格,确认交易要素等事项,上述授权或交易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前有效。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比亚迪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关联人比亚迪及其关联方(不含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数量众多,以上关联人将以合并口径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291114.2855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1995-02-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比亚迪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履约能力分析:比亚迪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形。经查询,比亚迪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原料采购、商品销售等。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比亚迪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合理的商业背景,为日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比例不高,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5以上持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秉持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5以上持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秉持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上述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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