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家乡-珠海 > 旅游景点 > 正文

产业人才可享受“双优一专”服务珠海金湾出新措加快推进“金英计划”广东

发布日期:2023/9/12 18:09:49 浏览:73

动放弃申请资格。

4.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册登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编外人员或到劳务派遣单位就业的,不享受本补贴。

(四)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

(五)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国国籍人士提交护照;

3.工作证明

(1)已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就业(用工)登记备案的无需提供,经办机构直接查询;

(2)外国国籍人士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其他证明材料;

4.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5.满足在我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无需提供,经办机构直接查询;或满足在我区连续缴纳(申报)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的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导出)。

(六)申请流程

1.申请平台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https://113.106.103.75/#/home

2.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申请平台提交申报后,用人单位登录申请平台进行业务受理。

(2)初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就业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核查。

(3)复核和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重点复核资格条件等情况,对通过复核的人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4)审定。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编制补贴名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款“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为个人补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规定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七)申请时间

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八)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6-7262615

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110室

五、“加快集聚港澳人才”事项申请

(一)申请事项

港澳人才就业奖励和生活补贴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

(三)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是指在我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2.申请人:对2022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我区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在我区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的,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3.“港澳人才就业奖励和生活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不得重复申领。

4.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册登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编外人员或到劳务派遣单位就业的,不享受本补贴。

(四)补贴标准

1.就业奖励: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

2.生活补贴: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

(五)申请材料

1.就业奖励

(1)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工作证明:已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就业(用工)登记备案的无需提供,经办机构直接查询;就业(用工)登记备案信息不齐全的需要补充提供《劳动合同》;

(4)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5)满足在我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无需提供,经办机构直接查询;或满足在我区连续缴纳(申报)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的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导出)。

2.生活补贴

(1)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工作证明:已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就业(用工)登记备案的无需提供,经办机构直接查询;

(4)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5)满足在我区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无需提供,经办机构直接查询;或满足在我区连续缴纳(申报)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的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导出)。

(六)申请流程

1.申请平台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https://113.106.103.75/#/home

2.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申请平台提交申报后,用人单位登录申请平台进行业务受理。

(2)初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就业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核查。

(3)复核和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重点复核资格条件等情况,对通过复核的人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4)审定。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编制补贴名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款“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为个人补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规定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七)申请时间

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八)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6-7262615

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110室

六、“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事项申请

(一)申请事项

企业引才补贴

1.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2.申请条件

金湾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诚信纳税且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所引进的人才经我区申报获评上一年度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2)获评上一年度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企业,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经济贡献、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年限、产业人才库增幅等指标,给予排名前20的企业引才补贴,不足20家的根据实际给予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产业人才等级或产业人才卡积分情况。

3.补贴标准

顶尖人才20万元/人;

一类人才15万元/人;

二类人才10万元/人;

三类人才5万元/人;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20万元。

4.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5.申请流程

(1)申请平台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https://113.106.103.75/#/home

(2)申请流程

①用人单位登录申请平台进行申报。

②初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对用人单位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核查。

③评选和复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当年度总体申请情况,组建评委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评选。确定初步名单后报局专项会议审定。

④审定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⑤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编制补贴名单,按规定拨付至申请企业银行账户,企业自行申报纳税。

6.申请时间

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7.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6-7262615

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110室

(二)申请事项

企业柔性引才补贴

1.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2.申请条件

金湾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诚信纳税且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合法经营,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充分利用区内优质教育资源,与区内高校或职业(技工)院校开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航空产业、海洋经济、智能家电产业、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商贸及会展服务、数字经济等项目合作;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技术领域(企业技术改造升级迭代)及企业经营领域(运营流程重构、企业经营外部咨询等)等内容;

(2)企业结项后,自行组织本单位或相关单位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外聘专家评委要占一定比例)进行效益评估,评估结果需包含专家意见、财务报表、项目为企业提质增效的客观性数据分析报告等,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书或项目结项(阶段性)报告;

(3)项目起始时间应在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6月2日)之后。

3.补贴标准

按照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20给予补贴,上限不超过3万元。

4.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2)企校双方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院校出具的相关项目开展证明;

(3)企业无违法违规(信用报告)佐证材料。可通过以下2种渠道打印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一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网址链接http://credit.zhuhai.gov。cn/)-服务大厅-信用报告,即可一键下载和打印;二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址链接http://credit.zhuhai.gov。cn/)-信用服务-信用报告打印,即可一键下载和打印;

(4)项目协议,须明确服务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权责义务等具体内容;

(5)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应加盖公章、骑缝章),包括:项目目标,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技术领域、企业经营领域等内容),项目结项验收报告或项目结项(阶段性)报告等内容;

(6)项目实际投入佐证材料(提供服务的院校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5.申请流程

(1)申请平台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https://113.106.103.75/#/home

(2)申请流程

①用人单位登录申请平台进行申报。

②初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对用人单位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核查。

③复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当年度柔性引才项目申请情况和资金预算安排,择优确定当年支持建设的项目名单。

④审定和公示。将复核通过名单提交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最新旅游景点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