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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3/9 13:29:41 浏览:257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后,提名陈新民先生、LIAORAN先生、刘杰先生、由春燕女士四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陈新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LIAORA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刘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选举由春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后,提名TANWEN先生、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共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TANWE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王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叶建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3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3月14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2月27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新民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医科大学药学本科学历、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珠海市科技进步特等奖、珠海市自主创新促进奖、珠海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曾任珠海丽珠制药厂销售大区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研究所所长、珠海经济特区民彤制药厂总经理、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新民先生持有公司72,047,1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LIAORAN先生,1995年出生,加拿大籍,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材料工程本科学历。曾任职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广东智媒云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盛世润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职务。

LIAORA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的女婿,与本公司聘任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心湄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质量保证部经理、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由春燕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商务总监、商务总监兼普药事业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由春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4,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本公司聘任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TANWEN先生,1956年出生,美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内不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副研究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院长。曾获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学者奖;美国心脏学会及哈佛大学研究学者奖;第四届中国侨界贡献奖;国务院侨办百名杰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奖等。近年来以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百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和市级科研项目20余项。广东省侨办华人华侨创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TANWE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波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荣获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历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政协广州市委员会法制工作顾问,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等。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会长、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会议主席、党委书记。

王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叶建木先生,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市公司济川药业(600566)独立董事。2003年7月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任教至今。目前担任上市公司保隆科技(603197.SH)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港股国华(00370.HK)独立董事。

叶建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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