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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男子向女会员索要微信号遭健身房劝退

发布日期:2016/4/4 11:02:43 浏览:470

近日珠海市民杨先生致电记者报料并反映称,他一直在家乐福四楼一家健身公司健身,会员卡还未到期竟遭劝退,感到非常气愤。昨日,该健身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投诉人在健身时影响到了其他会员,且屡次违反会籍合约规定,所以,才不得已劝退。至于投诉人是否违反了会籍合约的规定,双方各执一词,投诉人希望健身公司能拿出相应的证据。警方对此已进行了调解,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事件调查。

投诉

会员卡还未到期遭健身公司劝退

据市民杨先生介绍,他2013年底在山场家乐福的“珠海市动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办了健身会员卡,去年10月续卡,交了全年的费用。然而从上上周末开始,健身公司工作人员突然通知他不要去健身了,理由竟是有人投诉他在场内说话声音大,“骚扰”女会员等等。健身中心愿意将杨先生还没用完的费用退还给他。

对此,杨先生称,他在健身公司健身,和其他会员是正常交流,也没有骚扰女会员。如今健身年卡还未到期,如果对方能拿出相应证据来,他无话可说。如果拿不出证据来,就是单方面违约解除合同,他要健身公司对违约进行赔偿并赔礼道歉。

一位同在该健身公司的健身会员告诉记者,他并不觉得杨先生在场内健身时有什么不文明行为,是健身公司做得有点“过”。

回应

违反会籍合约规定影响到了其他会员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家乐福超市四楼的该健身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先生给记者出具了一份解除会员会籍的通知及会籍合约。通知上写道:由于会员杨某,不遵守珠海市动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会籍合约,屡次违反本公司会籍合约第26条、第32条、第39条之规定。在公司负责人及主管多次规劝和协商无效情况下,公司要求杨先生中止会员会籍及退款给杨先生,但杨先生并不理会,继续强制入场锻练,导致公司只有作出报警处理。公司根据会籍合约有关规定,决定解除双方合同,取消杨先生的会员会籍。

黄先生称,杨先生在场内锻练时,由于锻练时声音较大影响到其他会员,且有女会员投诉,杨先生有向女会员要微信、号码等行为,鉴于此,健身公司才不得已作出取消其会员决定。黄先生还表示,公司开业三年来,杨先生还是第一个被列入“黑名单”的会员,公司绝对没有必要针对杨先生,只是杨先生的行为确实影响到了企业的经营。

记者昨日采访获悉,警方对双方的纠纷已经进行了调解,随后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律师说法

关键看能否举证

昨日晚上,记者就此纠纷采访了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张律师认为,会员入会时有签订会籍合约,此合约肯定是有效的。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纠纷的关键就是要健身公司对其他会员投诉情况进行举证,证明该会员存在过错、过失或不当行为,违反了合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健身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可要求该会员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则不合理。

来源:珠江晚报记者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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