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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就在刚刚!珠海基本医保将迎多项大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也涉及其中!

发布日期:2017/12/23 15:07:41 浏览:326

来源时间为: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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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珠海基本医保将迎多项大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也涉及其中!就在刚刚!珠海基本医保将迎多项大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也涉及其中!南都珠海原创2017-06-1514:58关注已关注

南都讯(记者朱鹏景)财政补贴每人增加30元/年,人均个人缴费标准提高10元/年。记者刚刚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珠海7月1日起调整参加基本医保二档的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以进一步提高上述人群的医保筹资水平。

据介绍,珠海去年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财政补贴标准增加至480元/年。而按照调整方案规定,自2017年7月起,财政补贴标准将再次增加,平均每人增加30元/年,达到每人510元/年,高于国家要求的每人450元/年标准。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珠海考虑到不过多增加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的缴费负担,按照调整方案规定,对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10元/年。

也就是说,调整后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70元/年,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年。

此外,珠海之前参保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每社保年度62万元,随着医疗技术进步及医疗消费水平上涨,考虑到医疗费用超过支付限额的参保患者不断增加,给参保人个人及家庭带来较大困难。为此,今年市人社局印发《关于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将调整至每社保年度72万元,此举将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成本。

市人社局提醒称,2017年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扣费不成功将做停保处理,请参保人、学生和未成年人家长确保缴费账户金额能足额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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