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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5/4 14:47:33 浏览:218

,49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额为83,723,321.5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102号)。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102号)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高端原料药基地建设项目”的稳定开展,根据其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追加股权投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方案和融资目的完全符合全资子公司——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建设项目的开展,且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融资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不动产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购买现承租的不动产,有利于其日常经营和研发项目的开展,符合上市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该事项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不动产的公告》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3-03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6号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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