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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推动智慧交通

发布日期:2016/8/24 15:20:49 浏览:363

19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交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制订与实施,将更好地实现交通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和应用,促进交通大数据共享与交换,并提高交通信息为行业管理、公众出行和安全应急服务的决策支持能力。

据了解,该《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和机构、交通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汇聚、传输、交通信息资源保管、交通信息应用及共享、交通数据资源安全、保障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其中,《办法》对时空信息数据、道路交通数据、公共交通数据、轨道交通数据、慢行交通数据、静态交通数据、铁路交通数据、水上运输数据、航空运输数据等十大类数据都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市交通信息资源的类别、名称、表达形式、更新频度、共享方式等都作出明确规定。

交通数据的收集汇聚是为了更好地应用、服务于出行者和管理者。因此,在《办法》中特别规定了市交通信息管理单位应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网站、APP、交通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交通信息服务;重大交通事件应及时汇聚相关信息报珠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发布。这也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珠海智慧交通建设,提升智慧城市管理水平。

《《珠海市交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推动智慧交通》相关参考资料: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珠海市汇畅交通投资、智慧 推动、珠海市横琴、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市局、珠海市高新区、珠海市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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