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4-19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19日15:1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30日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预算金额¥56.4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博锋项目联系电话0756-2550023、2255677采购单位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卓徽,0756-7716640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博锋,0756-2550023、2255677附件:附件1附件2
项目概况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4-017
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4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4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陈雪瑜,0756-2255677、2550023;电子邮件:zhpzzx@qq。com。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