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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商务车9月1日起可申请车牌

发布日期:2017/8/29 20:10:59 浏览:358

南方日报讯?(记者/祁雷)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经粤港双方磋商,粤港之间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通行的商务车指标数量已经确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启动申领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预约前往受理大厅办理。为方便业务办理,当事人也可携带材料,前往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和深圳的办事处提出申请。

为充分发挥港珠澳大桥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作用,本着尽量放宽申领条件的原则,此次粤港双方对相关政策做出了相应调整,对比其他口岸通行车辆指标大幅降低了申请条件,并扩大了申办对象范围。记者还获悉,港珠澳大桥开通后,以往已经获批的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和深圳湾口岸的粤港两地车,可以免加签直接行走大桥(暂定期限为两年)。

据了解,商务车(俗称私家车,用于往返粤港两地从事商务需要的车辆,车辆类型为车长小于6米,含驾驶人在内的8座以下小型汽车,车辆不得从事营运)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香港经大桥进入内地,并领取内地车牌的指标;第二类是内地经大桥进入香港,并领取香港车牌的指标。指标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按照届时规定条件延期。到期3年仍未办理延期的,指标将被注销,供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使用。获得批准后,车辆在大桥通车后方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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