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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3/23 18:03:07 浏览:476

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3月8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股票简称:华发股份公告编号:2022-00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四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积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继续深耕扶弱济困、文化教育、环境保护、行业建设及危机救援等领域,为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公司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股票简称:华发股份公告编号:2022-00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公司子公司中山市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发永盛置业有限公司、苏州铧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华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以下合称“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池项目公司)拟通过将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尾款应收款债权转让给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保理”),华金保理向项目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本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分期发行),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

③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③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子公司中山市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发永盛置业有限公司、苏州铧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华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拟将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尾款应收款债权转让给华金保理。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投控集团”)间接持有华金保理100股权,华发投控集团与本公司属于受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华发投控集团通过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金保理100的股份,华发投控集团与本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担任华发投控集团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谢伟先生担任华发投控集团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许继莉女士担任华发投控集团董事。因此,华金保理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QEYY1K

3、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7层02单元2701

6、法定代表人:杨振宇

7、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4日

8、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9、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金保理100的股权。

10、最近一年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381.51万元,净资产43,501.7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6,585.72万元,净利润2,412.69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础资产:项目公司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约10亿元购房尾款应收款债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池资产)。

2、投资机构:华金保理。

3、融资金额:不超过7亿元。

4、票面融资成本:不超过7/年。

5、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

6、增信措施:项目公司承诺到期回购应收账款债权、华发股份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基础资产补足维持基础资产规模动态平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既满足了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解决了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亦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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